貨架系統的選購流程(4)
各種貨架系統的結構特點、應用范圍及選型原則
1.托盤式貨架
托盤式貨架,又俗稱橫梁式貨架,或稱貨位式貨架,通常為重型貨架,在國內的各種倉儲貨架系統中最為常見。首先須進行集裝單元化工作,即將貨物包裝及其重量等特性進行組盤,確定托盤的類型、規格、尺寸,以及單托載重量和堆高(單托貨物重量一般在 2000kg以內),然后由此確定單元貨架的跨度、深度、層間距,根據倉庫屋架下沿的有效高度和叉車的最大叉高決定貨架的高度。單元貨架跨度一般在4m以內,深度在1.5m以內,低、高位倉庫貨架高度一般在12m以內,超高位倉庫貨架高度一般在30m以內(此類倉庫基本均為自動化倉庫,貨架總高由若干段 12m以內立柱構成)。此類倉庫中,低、高位倉庫大多用前移式電瓶叉車、平衡重電瓶叉車、三向叉車進行存取作業,貨架較矮時也可用電動堆高機,超高位倉庫用堆垛機進行存取作業。此種貨架系統空間利用率高,存取靈活方便,輔以計算機管理或控制,基本能達到現代化物流系統的要求。廣泛應用于制造業、第三方物流和配送中心等領域,既適用于多品種小批量物品,又適用于少品種大批量物品。此類貨架在高位倉庫和超高位倉庫中應用最多(自動化倉庫中貨架大多用此類貨架)。
2.貫通式貨架
貫通式貨架又稱通廊式貨架、駛入式貨架。此系統貨架排布密集,空間利用率極高,幾乎是托盤式貨架的兩倍,但貨物必須是少品種大批量型,貨物先進后出。首先須進行集裝單元化工作,確定托盤的規格、載重量及堆高。由此確定單元貨架的跨度、深度、層間距,根據屋架下沿的有效高度確定貨架的高度??繅^域的貨架總深度最好控制在6個托盤深度以內,中間區域可兩邊進出的貨架區域總深度最好控制在12個托盤深度以內,以提高叉車存取的效率和可靠性(此類貨架系統中,叉車為持續“高舉高打”作業方式,叉車易晃動而撞到貨架,故穩定性的考慮充分與否至關重要)。此類倉儲系統穩定性較弱,貨架不宜過高,通常應控制在10m以內,且為了加強整個貨架系統的穩定性,除規格、選型要大一些外,還須加設拉固裝置。單托貨物不宜過大、過重,通常重量控制在1500kg以內,托盤跨度不宜大于1.5m。常配叉車為前移式電瓶叉車或平衡重電瓶叉車。多用于乳品、飲料等食品行業,冷庫中也較為多見。
3.重力式貨架
重力式貨架由托盤式貨架演變而成,采用輥子式軌道或底輪式托盤,軌道呈一定坡度(3°左右),利用貨物的自重,實現貨物的先進先出,一邊進另一邊出,適用于大批量、同類貨物的先進先出存儲作業,空間利用率很高,尤其適用于有一定質保期、不宜長期積壓的貨物。貨架總深度(即導軌長度)不宜過大,否則不可利用的上下“死角”會較大,影響空間利用,且坡道過長,下滑的可控性會較差,下滑的沖力較大,易引起下滑不暢、阻住,托盤貨物的傾翻。為使下滑流暢,如坡道較長,應在中間加設阻尼裝置,為使托盤貨物下滑至最底端時不致因沖擊力過大而傾翻,應在坡道最低處設緩沖裝置和取貨分隔裝置,因此設計、制造、安裝難度較大,成本較高。此類貨架不宜過高,一般在6m以內,單托貨物重量一般在1000kg以內,否則其可靠性和可操作性會降低。此類貨架系統目前在國內應用不是很多。